新闻 | 社会治理一周要闻(9.17-9.23)


发布时间:2022-10-04  查看次数:

学界动态

“数字治理”圆桌论坛顺利举办

9月1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分配公正研究”工作坊、民盟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第三支部共同主办的“发展与战略”暨“数字治理”圆桌论坛顺利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刘永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亮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李石教授参与了本次论坛活动。(“人大国发院”公众号)

 

“中国社会学会2022年学术年会·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分论坛”举行

“中国社会学会2022年学术年会·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分论坛”于9月17日举行。宋贵伦教授出席“中国社会学会2022年学术年会·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分论坛”并作《“十四五”规划体系:中国社会建设现代化的系统设计与实现路径》主旨发言。(“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公众号

 

 第六届中国社区治理论坛举行

9月17-20日,由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社区治理论坛在宜昌举行。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人、相关社会组织及企业负责人等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基层民主协商治理、智慧社区建设、现代社区场景缔造等话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公众号)

 

 

基层创新

“老有颐养”的深圳实践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 ~ 2025年)》提出,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和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这一新要求指引深圳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在“一字之变”上力求改革创新。深圳市民政局为该市5731名失能、特困、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人配备智慧居家养老设备,通过24小时智能养老服务监测平台,紧急情况可以一键链接到专业服务。(《中国社区报》)

 

 

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鹤城版本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又名“鹤城”。近年来,该市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打造“一体化”格局。以改革为抓手,着力完善机制,运用法治化思维、多元化思路,探索矛盾纠纷的“一揽子”调处体系。运用“大数据”手段,构建“1+4”矛盾纠纷调处智慧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通过做实做细“一体化”“一揽子”“一站式”非诉讼解纷“三个一”模式,不断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鹤城版本。(“长安实践”微信公众号)

 

多措并举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落地落实

广东省汕尾市近年来坚持多措并举,聚焦议事协商、文明村(社区)创建、村民小组建设等基层治理重要板块,扎实推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展现村(社区)新风貌。 坚持党建引领,议事协商促进和谐发展;实施文明积分制度,助力文明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小组建设,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中国社区报》)

 

研究前沿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制度分析与理论启示

  • 第一作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王亚华

本文构建乡村治理的制度分析框架,阐释数字技术全面赋能乡村治理的理论机制,并利用经验案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在规则供给方面,数字技术降低乡村治理规则集体选择和村规民约宣传修订的成本,提高乡村治理规则供给效率和适配性;在规则执行方面,数字技术改善监督与惩罚机制和冲突解决机制的运行效率,促进规则有效落地;在规则维护方面,数字技术促进乡村治理交流平台建设,为规则维护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撑保障。本文的研究呈现了数字技术全面赋能乡村治理的机制,为推进数字时代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启示。(《中国农村经济》2022年第8期)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基于浙江省11市《实施方案》的文本研究

  • 第一作者: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郁建兴

在中央战略框架之下,地方如何因地制宜细化共同富裕的目标定位、设计共同富裕的政策路径?本文基于浙江11个设区市的共同富裕建设《实施方案》的文本研究发现,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各地对共同富裕的目标定位有先富引领、特色示范、后发跨越等三种类型,形成了创新驱动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创富、推进生态富民惠民、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融合发展共富、畅通内外循环聚富、数字化改革重塑社会治理、跨区域协作和实现精神富足等九大政策路径。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可以归纳为“省级整体示范下的地方差异竞争”模式,该模式对于全国各地推进共同富裕以及理解当代中国政府在复杂治理目标中的政策执行机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治理研究》2022年第4期)

 

数字法治政府的时代图景:治理任务、理念与模式创新

  • 第一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金成波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开启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篇章。数字法治政府意味着科技、法律与行政的高度融合,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数字时代法治政府的治理任务更加丰富,秩序行政与给付行政两个面向都有所拓展;法治政府的治理理念有所更新,强调包容治理、整体治理、智慧治理和风险治理;法治政府的治理模式发生变革,组织结构需要重塑,行政程序需要再造。数字法治政府的治理任务、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三者有机统一,共同构筑起数字时代法治政府的新图景。(《电子政务》202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