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耀垠 尔古玛玛 夏 璇: 发挥社区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 ——基于成都市社区社会企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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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是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的新型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提供社会服务,以协同的治理机制解决社会问题。自2015年6月中国慈展会开展社会企业认证以来,我国大陆地区经过认证的社会企业已有520多家。社区社会企业是社会企业的子类,主要由村(居)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自有资金或社会捐赠设立,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社会目标是社区的公共利益。成都市将社会企业纳入城乡社区发展和治理多元主体之中,探索发挥社区社会企业在盘活社区资源、增强社区财力、扩大社区参与、丰富社区服务、密切社群联系和解决社区问题的办法和路径。本文主要以成都市不同类型的四家社区社会企业为例,分析社会企业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作用,探讨其中涉及的政策和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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