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在豫、川、晋、滇、新等5省 (区) 12个县的120个村中进行试点,并设立儿童福利主任一职,即每个村子都设一位专职儿童福利主任,督促和帮助当地儿童完成注册户口、接种疫苗、上学就读、就医保健、申请社会救助和参与儿童活动等事项。之后,该制度通过行政化推动实现全国铺开,进入全面、均衡、融合的全新发展阶段。我国儿童主任制度的核心,是以此为支点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责任,通过外部环境和社会系统再造实现全社会对儿童福祉尽责。本文从国家治理与制度建设角度出发,系统梳理该制度出台过程、制度建设核心问题,并尝试提出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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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主任制度升级:结构需求与发展思路-闫晓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