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选择性退休”的实质是把退休年龄选择的自主权交给个人,同时通过养老金调整机制强化对个人自主选择“延迟退休”的有效激励。在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领取养老金的比例、继续就业等方面,鼓励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不同的退休年龄和养老金领取方案。通过选择性退休的结构性政策和制度安排,使得个人自主选择延迟退休成为常态,从而对缓解劳动力不足、推动人口数量红利向人口质量红利转变起到明显作用。
◆ 建立健全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人口服务体系,应进一步打破养老服务相关的行政与市场壁垒,尽快实现不同所有制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税收、贷款、土地、人才、政府采购等政策,以及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的平等待遇;在养老和医疗领域引入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医疗和养老服务供给的质量;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与财力投入力度;加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通过规划引导、标准设置、税收支持等政策和制度安排,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安全、放心、有质量的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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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以结构性政策与制度安排应对高龄少子化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