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检验和一次综合性大考。伴随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信息疫情”具有严重危害性,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当正视警惕“信息疫情”,建构多元参与协同共治模式,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治理合力,完善网络谣言治理机制,完善国际法治合作机制,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依法应对、依法治理;还需要信息生产者、传播者以及受众增强主体自觉,提高媒介素养,积极理性对待,并进行常态化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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