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贵伦:坚持“三个导向” 创新大城市社会治理


作 者:宋贵伦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刊载于:《社会治理》2016年第5期

  我国大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增强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为着力点,完善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区域特点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努力奋斗。创新大城市社会治理须遵循如下几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公平正义。五是坚持多元共治、共建共享。创新大城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六大治理体系”、提高“四大治理能力”,即构建党的组织、政府组织、街道基层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能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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