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礼群: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决胜全面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中国社会的景象 特征及实现目标任务与路径选择


作 者:魏礼群 :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院长
刊载于:《社会治理》2016年第5期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和内在要求。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快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的中国社会治理及其社会状态,将会呈现七个方面“更加显著”的景象特征,即“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平安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信用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健康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幸福社会”建设成效更加显著、“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治理目标,必须完成多方面的任务,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部署要求,特别需要着力抓好五大体系建设,即着力构建民生保障体系、着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着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着力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治理的目标任务,需要抓住关键,选好路径,特别应当把握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坚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第二,坚持深化改革攻坚;第三,坚持法治德治并举;第四,坚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第五,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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