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作 者: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刊载于:《社会治理》2015年第3期

  改革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者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既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又具有明显的形式差异性。在人类发展史上,改革总是一马当先,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和旧制度;法治则紧随其后,构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和新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是破、法治是立,改革是变、法治是定,改革更多强调冲破现有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制度的束缚,法治则更加重视维护法律权威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和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上仍然存在着一些观念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上路,法治让路”;二是“改革有功, 法治无利”;三是“改革为主,法治为辅”;四是“改革在前,法治在后”。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完善和创新推进改革与法治紧密结合的有效立法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一是立法引领改革;二是立法授权改革;三是立法确认改革成果;四是立法预留改革空间;五是立法消除改革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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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曙宏: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改革与法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