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礼群: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作 者:魏礼群: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院长
刊载于:《社会治理》2015年第2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具有六个重要特征,即:人民性、普遍性、系统性、全面性、平等性、公正性。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健全的、成熟的法治社会,将是一个政治清明、民主法制、社会公正、充满活力、平安有序、和谐友善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全社会对法律充满敬畏 和信仰,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从,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全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运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充满公平正义,形成法治社会人人有责、法治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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