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完善基层自治 激发社会活力


作 者:李强: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刊载于:《社会治理》2015年第1期

  改革开放36年来,社会结构、社区结构、居民构成、基层构成、基层组织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原来的组织架构已经与社会需求、社会实际不相适应。所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决不能忽视基层治理。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让公众自主参与,激发社会创造与发展活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应当在积极借鉴各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中注重激发社会活力。要充分认识到,居民自治是社会机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也是社会活力的真正来源。应当创新居委会机制,实现政府与居民的顺畅沟通,从而让所有居民真正充分参与社区事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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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完善基层自治 激发社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