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起:依法规治网络大数据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 者:张鸣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刊载于:《社会治理》2018年第11期

  网络大数据的深度应用正在带动我国社会治理转型升级:促进治理方式升级,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转变治理观念,大幅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打破部门藩篱,促进协同联动治理;加强形势研判,增强风险预警能力。网络大数据环境下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滥用客户信息问题,个人网络表达权的保护与规制问题,网络语言暴力问题,O2O商业模式下的安全隐患问题,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的瓶颈问题等。 推进网络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网络治理法治化:树立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既是社会治理动力也是社会治理内容和重要对象的观念,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安全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科学完备的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推动信息科学技术与依法治理规律深度融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 发挥信息化对网络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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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依法规治网络大数据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